中智频道

山东青岛:消费维权服务站将覆盖全市经营场所

字号+ 作者:生活头条 来源:未知 2021-06-24 我要评论

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 (记者 尹训银 )为进一步深化“放心消费在青岛”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局、青岛

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为进一步深化“放心消费在青岛”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局、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印发了《青岛市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近年来,消费维权服务站在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和优化消费环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了解,目前,青岛市共有消费维权服务站2033家。根据新出台的《工作方案》,截至今年年底,全市达到一定规模、开办或管理单位明确的经营业户集中场所,原则上都要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部门指导、经营者自律、社会参与相结合,按照政企共建、城乡统筹、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机构,拓展完善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压实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推进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共治共享,并加强监督指导,做到设施齐全、人员到位、制度健全、工作有序、运转高效,推动消费纠纷快速有效处置,努力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和解在企业、解决在基层。

据了解,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需符合7个条件:有一个固定场所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有一块标识牌;有一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并公示姓名及联系方式;有一块宣传栏;有一部固定受理电话;有一台可以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有一套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的工作制度并上墙公示。

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工作职责为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和解等制度;宣传有关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规章;解答消费者有关咨询,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定期分析消费者诉求,有针对性地进行防范和加强自律;对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协助有关部门对区域内消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及处理;参与消费体察、消费教育和消费维权社会监督;完成市场监管等部门交办的其他消费维权工作。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文章
  • 山东济宁发重磅福利:65岁以上老人,一年内可免费乘坐飞机两次!

    山东济宁发重磅福利:65岁以上老人,一年内可免费乘

  • 青岛举办10项活动庆祝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青岛举办10项活动庆祝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 位列五个计划单列市首位

    位列五个计划单列市首位

  • 青岛一公司女员工生三胎奖10万:公司称是一次性生育奖励

    青岛一公司女员工生三胎奖10万:公司称是一次性生

网友点评
精彩导读
热门资讯
关注我们
关注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精彩内容


关注微信
手机网站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