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领域如何创新,这些政策很重要,不能错过
发布时间:2020-08-10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基础领域如何创新,这些政策很重要,不能错过
近日,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从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国际合作等八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政策指出,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虽然此前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和软件开发企业也有一些扶持和鼓励政策,但是,从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来看,力度显然是不够的。因此,此次出台的政策,可谓迈出了一大步,跨上了一个大台阶。对于鼓励和推动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创新创造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更重要的,此次出台的政策,并没有局限于生产集成电路的企业,对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也给予了一定的政策支持和扶持。明确“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如此一来,支持和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发展的政策,就是一揽子政策,是对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整个“产业链”的支持、促进和推动。也就是说,此次出台的政策,改变了以往可能出现的“短板”问题。因为,衡量集成电路软件产业发展水平高低的,不只是生产最终产品的企业,还包括配套企业。如果配套企业的能力不行、水平不高、技术不过硬、管理不规范,同样无法真正生产出高水平的集成电路、开发不出高水平的软件产品。只有整个“产业链”的每个环节都达到了最高水平,才能真正诞生具有国际竞争力、国际先进水平的集成电路和软件产品。 众所周知,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发展好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有利于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更好满足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需求。尤其在全球竞争日益激烈,发达国家在技术转让方面更加谨慎的情况下,在加强国际合作的同时,加大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是十分重要而紧迫的,必须在政策上给予最大力度的支持和推动。
事实也是,在2019年5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已经对如何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而此次出台的政策,就是在上次会议的基础上给予的更大力度的支持和促进。而八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已经涵盖了目前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发展过程中需要满足的各个方面的条件。也就是说,只要企业愿意去做、努力去做,这些政策就都可以满足企业的需要,成为企业创新创造的重要力量。反过来,这些政策措施也一定能够让更多的企业投入到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的发展中去,成为推动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推力。
需要注意的是,政策的生命在于执行。良好的政策,如果没有有效的执行,没有高效率的执行途径,政策的效果也是很难充分体现的集成电路和软件生产企业,希望有良好的政策,更希望有高效的执行。这就要求所有与政策相关的部门和机构,都要从推动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出发,高效率地为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服务,把各项政策措施最大限度、最高效率地落实到位。尤其是上市融资、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等可能还有一些政策障碍、心理担忧等方面,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思维,不能机械、僵化地执行政策,导致新的政策措施无法有效落实。如果出现这样的问题,有关方面应当出面干预,确保企业不因政府部门的效率低下而受影响。
对愿意在华建设研发中心的国际企业,以及国内企业在境外共建研发中心的,也要在政策上全力支持,在服务上最高效率,以便于更好利用国际创新资源提升产业发展水平,能够让中国的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全面融入国际市场、国际同类企业行列,能够更好地促进中国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向国际高标准看齐。 当然,政策的执行效率还包括对企业的甄别方面,那就是到底是不是集成电路和软件生产及配套企业,其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是否达到享受政策的条件,是不是滥竽充数,会不会出现移花接木现象,是否存在套取政策的问题,等等,也是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得机构把好关、守好门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高效率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也要高效率驱除,决不能出现良莠不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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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
近日,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从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国际合作等八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政策指出,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虽然此前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和软件开发企业也有一些扶持和鼓励政策,但是,从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来看,力度显然是不够的。因此,此次出台的政策,可谓迈出了一大步,跨上了一个大台阶。对于鼓励和推动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创新创造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更重要的,此次出台的政策,并没有局限于生产集成电路的企业,对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也给予了一定的政策支持和扶持。明确“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如此一来,支持和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发展的政策,就是一揽子政策,是对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整个“产业链”的支持、促进和推动。也就是说,此次出台的政策,改变了以往可能出现的“短板”问题。因为,衡量集成电路软件产业发展水平高低的,不只是生产最终产品的企业,还包括配套企业。如果配套企业的能力不行、水平不高、技术不过硬、管理不规范,同样无法真正生产出高水平的集成电路、开发不出高水平的软件产品。只有整个“产业链”的每个环节都达到了最高水平,才能真正诞生具有国际竞争力、国际先进水平的集成电路和软件产品。 众所周知,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发展好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有利于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更好满足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需求。尤其在全球竞争日益激烈,发达国家在技术转让方面更加谨慎的情况下,在加强国际合作的同时,加大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是十分重要而紧迫的,必须在政策上给予最大力度的支持和推动。
事实也是,在2019年5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已经对如何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而此次出台的政策,就是在上次会议的基础上给予的更大力度的支持和促进。而八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已经涵盖了目前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发展过程中需要满足的各个方面的条件。也就是说,只要企业愿意去做、努力去做,这些政策就都可以满足企业的需要,成为企业创新创造的重要力量。反过来,这些政策措施也一定能够让更多的企业投入到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的发展中去,成为推动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推力。
需要注意的是,政策的生命在于执行。良好的政策,如果没有有效的执行,没有高效率的执行途径,政策的效果也是很难充分体现的集成电路和软件生产企业,希望有良好的政策,更希望有高效的执行。这就要求所有与政策相关的部门和机构,都要从推动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出发,高效率地为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服务,把各项政策措施最大限度、最高效率地落实到位。尤其是上市融资、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等可能还有一些政策障碍、心理担忧等方面,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思维,不能机械、僵化地执行政策,导致新的政策措施无法有效落实。如果出现这样的问题,有关方面应当出面干预,确保企业不因政府部门的效率低下而受影响。
对愿意在华建设研发中心的国际企业,以及国内企业在境外共建研发中心的,也要在政策上全力支持,在服务上最高效率,以便于更好利用国际创新资源提升产业发展水平,能够让中国的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全面融入国际市场、国际同类企业行列,能够更好地促进中国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向国际高标准看齐。 当然,政策的执行效率还包括对企业的甄别方面,那就是到底是不是集成电路和软件生产及配套企业,其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是否达到享受政策的条件,是不是滥竽充数,会不会出现移花接木现象,是否存在套取政策的问题,等等,也是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得机构把好关、守好门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高效率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也要高效率驱除,决不能出现良莠不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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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