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为疫后全球经济复苏注入强劲动力
发布时间:2022-01-04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周密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
2022年,全球经济复苏依旧面临巨大挑战。根据IMF预测,2022年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的经济增速将分别比上年下降0.7和1.3个百分点,标识国际经贸活动水平的贸易额增速下降更可能高达3个百分点。在疫情防控依旧困难重重的情况下,一个相对稳定、合理和有效的经贸机制,无疑是支持经济复苏的重要条件。1月1日正式生效的区域全面伙伴关系协定(RCEP),以其覆盖成员巨大的经济体量和发展潜力,有望扮演这一重要角色。
签署RCEP共有15个国家,分别是东盟10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2020年,东盟GDP约3万亿美元,加上其他RCEP国家的GDP约为25.9万亿美元,占到全球经济总量的30.2%。庞大的经济总量在RCEP协定的加持下可能产生更强的规模效应。
仍以2020年为例,东盟成员除越南和文莱外,均出现了GDP的下降,区域与国内需求的显著下降是主要原因。通过合作互利的良好预期和普遍降税的明确承诺,RCEP建立起覆盖范围广泛的大市场,可以产生更为强劲的需求支持,从而降低因为局部市场乏力对企业产能的破坏性影响。
更为重要的是,巨大的经济体量不仅带来规模支撑,还将显著增加市场的深度,能够为不同种类的商品提供基于差异化需求的迭代升级机会,有利于各国企业用好自身优势,更为充分实现自身价值。
面对贸易保护主义和新冠疫情的双重压力,全球供应链持续紧张,对国际经贸关系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但是,全球范围的供给总量下降的幅度并没有那么大,供应链的紧张更多是来自部分国家对市场过度干预的冲击。以邻为壑的政策使得国际贸易活动难以持续,企业也因为担心供应链断裂采取了超额库存和决策短期化的行为,反过来加剧了供应链的不稳定。
RCEP有望成为区域供应链优化重组的重要平台。覆盖15个国家的区域累积原产地规则使得企业可以获得协定成员的优惠关税和更低非关税壁垒的保障,更能够在稳定的发展预期下更为合理地安排投资、生产计划,进而降低供需缺口对供应链的冲击,减缓商品价格波动的幅度,形成更有效的协同发展模式。为支持区域内的经贸合作,RCEP成员还可进一步加强供需信息的发布,缩短海关清关周期和成本,提供更好的物流基础软硬件支持。
RCEP成员的经济产业重心不同、比较优势各异。既有能源与资源的出口国,又有加工制造能力强大的生产国,还有消费需求旺盛的进口国。作为相对灵活的经贸协定,并非所有RCEP成员都按照一把尺子采取完全一致的开放模式。以各国承诺实现优势互补,通过形式上不同的开放实现高质量、基本平衡的发展利益无疑是包括RCEP在内自贸协定的共同做法。
也正是因为这种基于各自优势与需求的互利合作,使得RCEP企业能够获得更为有效的市场准入机会,探索更好的协同发展机会。事实上,伴随经济全球化与技术的发展,企业间可以合作的领域愈加广泛。除了制造业企业之间的上下游协同外,制造业企业还可以与服务企业通过合作拓展空间、稳定市场、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互利共生。RCEP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等领域的全面覆盖为这种协同创造了更有利、统一的制度环境。
数字贸易经历了电商平台的积极探索后,在疫情暴发后明显加速。RCEP设立了电子商务章,既反映出各方就探索相关国际经贸规则、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共识,又在贸易便利化、营造良好电商环境和促进跨境电商发展上通过明确的规则和承诺予以界定。
RCEP在重视鼓励电商相关创新实践的同时,也充分尊重各方实现必要的合法公共政策目标,以及保护必需的基本安全利益的权利,通过例外条款加以保障。除了电子商务章之外,RCEP有关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等诸多章节中都可以找到数字贸易的发展机会。为实现数字的贸易化和贸易的数字化,RCEP企业可以获得更具一致性的监管空间,寻找乃至创造有更好盈利机会的发展模式。
历史经验说明,服务贸易演化发展的速度比货物贸易更快,受技术推动的新的细分行业不断涌现,也更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在RCEP范围内,无论是服务的提供方,还是服务的接受方,都将受益于服务贸易的发展,就业、市场、贸易支撑基础设施、人力资源、环境影响,经济的发展也会更可持续。
与经贸发展水平和需求相适应的经贸协定才能够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与所有其他经贸协定相同,RCEP自其完成谈判之日起就已经准备不断改进和升级。各成员除了承诺在协议生效后6年内把目前服务贸易承诺开放的正面清单转换为负面清单外,也通过各种协定机制将开放共识转变为实际行动。RCEP建立的各项规则在实际的经贸活动中可能需要更为准确的界定,争端解决机制为有效处理争端、减少冲突影响的深度和广度都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与关税相比,减少由各国各类标准与规范组成的市场规则对经贸活动的阻碍获得更多关注。面对中日韩澳新五国都与东盟签署自贸协定的大背景,RCEP的建立,将成为东亚、东南亚区域内纷繁芜杂经贸协定大幅简化的重要依托,有利于激发企业的活力。
RCEP生效后,其发展红利将持续释放。但RCEP也并不是15个成员建立的封闭系统,所有认同协定基本理念、愿意承担开放义务并享受发展权利的国家或独立关税区都可以按照流程,在2023年7月1日后申请加入。
2022年,全球经济复苏依旧面临巨大挑战。根据IMF预测,2022年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的经济增速将分别比上年下降0.7和1.3个百分点,标识国际经贸活动水平的贸易额增速下降更可能高达3个百分点。在疫情防控依旧困难重重的情况下,一个相对稳定、合理和有效的经贸机制,无疑是支持经济复苏的重要条件。1月1日正式生效的区域全面伙伴关系协定(RCEP),以其覆盖成员巨大的经济体量和发展潜力,有望扮演这一重要角色。
签署RCEP共有15个国家,分别是东盟10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2020年,东盟GDP约3万亿美元,加上其他RCEP国家的GDP约为25.9万亿美元,占到全球经济总量的30.2%。庞大的经济总量在RCEP协定的加持下可能产生更强的规模效应。
仍以2020年为例,东盟成员除越南和文莱外,均出现了GDP的下降,区域与国内需求的显著下降是主要原因。通过合作互利的良好预期和普遍降税的明确承诺,RCEP建立起覆盖范围广泛的大市场,可以产生更为强劲的需求支持,从而降低因为局部市场乏力对企业产能的破坏性影响。
更为重要的是,巨大的经济体量不仅带来规模支撑,还将显著增加市场的深度,能够为不同种类的商品提供基于差异化需求的迭代升级机会,有利于各国企业用好自身优势,更为充分实现自身价值。
面对贸易保护主义和新冠疫情的双重压力,全球供应链持续紧张,对国际经贸关系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但是,全球范围的供给总量下降的幅度并没有那么大,供应链的紧张更多是来自部分国家对市场过度干预的冲击。以邻为壑的政策使得国际贸易活动难以持续,企业也因为担心供应链断裂采取了超额库存和决策短期化的行为,反过来加剧了供应链的不稳定。
RCEP有望成为区域供应链优化重组的重要平台。覆盖15个国家的区域累积原产地规则使得企业可以获得协定成员的优惠关税和更低非关税壁垒的保障,更能够在稳定的发展预期下更为合理地安排投资、生产计划,进而降低供需缺口对供应链的冲击,减缓商品价格波动的幅度,形成更有效的协同发展模式。为支持区域内的经贸合作,RCEP成员还可进一步加强供需信息的发布,缩短海关清关周期和成本,提供更好的物流基础软硬件支持。
RCEP成员的经济产业重心不同、比较优势各异。既有能源与资源的出口国,又有加工制造能力强大的生产国,还有消费需求旺盛的进口国。作为相对灵活的经贸协定,并非所有RCEP成员都按照一把尺子采取完全一致的开放模式。以各国承诺实现优势互补,通过形式上不同的开放实现高质量、基本平衡的发展利益无疑是包括RCEP在内自贸协定的共同做法。
也正是因为这种基于各自优势与需求的互利合作,使得RCEP企业能够获得更为有效的市场准入机会,探索更好的协同发展机会。事实上,伴随经济全球化与技术的发展,企业间可以合作的领域愈加广泛。除了制造业企业之间的上下游协同外,制造业企业还可以与服务企业通过合作拓展空间、稳定市场、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互利共生。RCEP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等领域的全面覆盖为这种协同创造了更有利、统一的制度环境。
数字贸易经历了电商平台的积极探索后,在疫情暴发后明显加速。RCEP设立了电子商务章,既反映出各方就探索相关国际经贸规则、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共识,又在贸易便利化、营造良好电商环境和促进跨境电商发展上通过明确的规则和承诺予以界定。
RCEP在重视鼓励电商相关创新实践的同时,也充分尊重各方实现必要的合法公共政策目标,以及保护必需的基本安全利益的权利,通过例外条款加以保障。除了电子商务章之外,RCEP有关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等诸多章节中都可以找到数字贸易的发展机会。为实现数字的贸易化和贸易的数字化,RCEP企业可以获得更具一致性的监管空间,寻找乃至创造有更好盈利机会的发展模式。
历史经验说明,服务贸易演化发展的速度比货物贸易更快,受技术推动的新的细分行业不断涌现,也更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在RCEP范围内,无论是服务的提供方,还是服务的接受方,都将受益于服务贸易的发展,就业、市场、贸易支撑基础设施、人力资源、环境影响,经济的发展也会更可持续。
与经贸发展水平和需求相适应的经贸协定才能够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与所有其他经贸协定相同,RCEP自其完成谈判之日起就已经准备不断改进和升级。各成员除了承诺在协议生效后6年内把目前服务贸易承诺开放的正面清单转换为负面清单外,也通过各种协定机制将开放共识转变为实际行动。RCEP建立的各项规则在实际的经贸活动中可能需要更为准确的界定,争端解决机制为有效处理争端、减少冲突影响的深度和广度都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与关税相比,减少由各国各类标准与规范组成的市场规则对经贸活动的阻碍获得更多关注。面对中日韩澳新五国都与东盟签署自贸协定的大背景,RCEP的建立,将成为东亚、东南亚区域内纷繁芜杂经贸协定大幅简化的重要依托,有利于激发企业的活力。
RCEP生效后,其发展红利将持续释放。但RCEP也并不是15个成员建立的封闭系统,所有认同协定基本理念、愿意承担开放义务并享受发展权利的国家或独立关税区都可以按照流程,在2023年7月1日后申请加入。